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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背景
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解决当前财政票据监管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在电子票据试点改革的基础上,2018年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要求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防范虚假医疗收费票据,推进医疗行业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落实便民利民服务,2019年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通知中规定了医疗电子票据的统一样式,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推广应用医疗电子票据。
相关政策节选:《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
通知中要求:
1、财政电子票据试点地区应在充分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所在地区的全部单位和全部财政票据种类(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管理使用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财政电子票据试点单位应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全部财政票据种类;
2、财政电子票据非试点地区和部门,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积极借鉴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细致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规划,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3、财政电子票据入账试点单位应按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工作,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的接收及归档,为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入账积累经验;
4、各地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财政电子票据实施规划,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要同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财政电子票据的推广运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
通知中要求:
1、统一全国医疗收费票据式样;
2、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和对接(各地区财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保障工作,实现本地区系统与财政部系统对接,做到全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
3、规范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报销入账及归档;
4、规范全国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填列(包括医疗门诊收费票、规范医疗住院收费票等);
5、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包括抓好落实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宣传工作等)。
多次召开推进会议:
1、2019年12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召集试点医院部署医疗电子票据推进会议;
2、2020年3月,省财政厅再次组织试点医院加强推进医疗电子票据实施进度。
3、2020年5月,省财政厅分别召开高校、医疗用票量单位以及各地市财政电子票据应用推进会议。
实现效果
实现目标
1、提高效率:依托网络实现财政票据的网上申领管理,减轻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2、安全防伪:采用电子签章、用户认证、国标加密算法,保证数据和票据安全性,杜绝出现虚假票据
3、降低成本:降低印制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4、自动核销:通过在线开票,实现对各种不同医疗机构票据信息的采集,从而实现票据自动核销,解决手工核销难的问题
达到效果
1、统一医疗票据样式
根据通知中要求统一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主要有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样式、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样式和医疗收费明细(电子)样式;
2、规范统一医疗票据填列
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规范填列医疗收费项目、其他信息等内容。其中,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填列患者有效证件号码,并隐去涉及患者隐私的部分字段
3、规范电子票据报销入账及归档
根据财综〔2018〕72号规定,满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单位,可以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数据文件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电子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管。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入账报销单位,应及时将入账状态、入账时间、入账金额等信息反馈至财政部门。
对接内容
业务办理流程
注:流程中“开具电子票”、“换开纸质票”,为我们对接产品的核心功能。
对接产品及功能
对接产品名称为——电子票据一体化数据交换系统,其功能为:
一、基础数据管理
单位信息、医疗项目、医疗票据种类、号段赋码
二、库存预警
根据用户设置的预警值,低于预警值时系统会自动申领、自动赋码
三、结算开票
1、实时在线开票:HIS系统在结算开票时发起电子票据开具申请,前置服务根据申请组织开票数据、进行项目和票据种类校验,校验通过后进行票据赋码,先进行单位签名,签名通过后再进行财政验签,生成电子票据反馈给HIS系统;
2、异步开票:因网络等因素,暂无法在线开票时,HIS系统可直接通过前置服务进行电子票据开具;
3、补开电子票:应用于单位先开具了纸质票据,可通过前置服务补开电子票据;
4、个性化医保信息加载打印:根据医院对个性化医保信息打印需要,前置服务可进行加载打印。
四、退费冲红
1、电子票据查验:需要退费时可通过前置服务查验该票据的真伪及状态;
2、电子票冲红:根据查验结果向前置服务申请开具红冲票据。
五、票据换开
如果需要纸质票据,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通过自助机或窗口换开。
六、通知取票(院方自建)
电子票据开具后,可通过窗口、互联网等方式取票。
七、查验下载(自助机和互联网两种模式);
八、查询统计(开票查询、报表统计)。
对接准备
1、建议由院方主导成立对接小组,小组成员由院方相关科室、HIS厂商、CA机构服务商、电子票据对接业务服务商等组成;
2、和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市财政非税局报备;
3、和省财政厅非税电子票据业务中标服务单位北京兴财公司对接测试流程;
4、准备一个可以访问外网的独立ip地址,用于和省厅电子票据平台通讯;
对接周期(预计30天)
1、项目立项及前期准备 2天
2、和财政厅接口对接 7天
3、和HIS系统对接 7天
4、系统测试 7天
5、系统上线试运行 7天
项目预算
产品和服务 | 简介 | 预算 |
电子票据一体化数据交换系统 | 包含电子票据一体化数据交换系统、电子签名验签服务器1台、服务器证书1张; | XX万 |
电子票据一体化数据交换系统与省厅电子票据系统对接服务 | ||
电子票据一体化数据交换系统与HIS系统对接服务 | ||
电子票据基础数据导入、维护 | ||
产品调试、安装、部署、培训 | ||
HIS厂商接口开发 | 根据省厅接口标准提供相关数据 | 院方自行协商 |